南京財經大學2016年教學科研崗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高等教育事業;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四)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要求:具有正高職稱者不超過50周歲(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職稱者不超過45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