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薦單位需提供的材料
(一)院(部)職稱推薦辦法及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二)2016年度職稱推薦人員排序表(附件3)及電子文檔;
二、申報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一)個人和單位簽字、蓋章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一式2份(非學校中評會評審提供)。
(二)《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非學校中評會評審提供,學校中評會評審的結束后統一填寫)。
(三) 使用《河南省職稱工作信息系統》(可在http://www.hnzc.gov.cn“軟件專區”下載)規范錄入、打印的《評審簡表》一式25份),及從系統導出同內容的《評審簡表》電子文本(txt格式)。
(四)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五)第一學歷、學位證書及符合申報要求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學歷認證(僅限參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學歷)報告原件、復印件或在有效期內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復印件各1份。屬于補發、換發的畢業證須同時提交學籍證明;畢業證丟失的,應由單位出具查檔證明。
(六)任現職以來(任職年限超過4年的,為近4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或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復印件(非學校中評會評審提供)。
(七)外語水平,根據《中共中央印發<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發〔2016〕9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過深入調研論證,確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不作為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必備條件(摘自豫人社職稱〔2016〕11號)。根據學校實際,取得相關證書的在評審表和簡表上填寫,并提供相關證書。
(八)任現職以來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主要業績材料原件。
(九)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出版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原件及檢索頁。
(十)申報系列評審條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證明,以及其它代表申報人學術、技術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一)下列有關人員另須提交的材料:
1.申報教師職務須提交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2.申報高校教師系列的提交1章教案,申報實驗系列的人員提交2份實驗教案。
申報人所有業績材料經展示后須加蓋單位公章(證書、證件等在復印件上加章)。評審材料分類整理、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報人單位(系列)、姓名、申報專業、申報職務、申報類型。
三、報送評審材料是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評審表》、《評審簡表》是反映申報人員思想政治表現、教學、科研及其它方面的重要材料,申報人員一定要嚴肅認真填寫此表,力求內容客觀、真實、明確、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