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關于招聘協管人員的公告
為加強縣城管理,結合我縣“四城同創”和“百日整治”實際,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40名?,F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名額和報名條件
(一)招聘崗位:巧家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城市管理協管員。
(二)招聘名額:40名(其中,男性35名,女性5名)
(三)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思想覺悟高,能做到令行禁止,完成領導及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2.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吸毒史;
3.年齡在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
4.責任心強,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無紋身、形象好,熱愛城市管理事業,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5.具有高中(含高中、職高和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大專及以上文憑,具備電工、園林綠化、建筑設計、電腦、文藝等專長,持有退伍證、會計證、C1類及以上駕駛證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持有退伍證的,文化程度可放寬到初中文化。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地點:巧家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老人民醫院急診科二樓)。聯系人:陳紹剛,電話:3025059,15894264298。
(二)報名要求
1.填寫《巧家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公開招聘協管員報名表》(見附件);
2.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退伍證、畢業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相片4張進行報名;
3.已和其他單位存在勞動聘用關系的,須解除勞動合同后,才可報考;
(三)資格審查及政審
資格審查無異議后,協調公安機關對報名者進行政審,對有違法犯罪記錄、刑釋解教、吸毒史等人員一律取消筆試資格。
四、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2016年12月9日下午2:30―5:30,地點:巧家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老人民醫院急診科二樓)。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筆試范圍為與城市管理相關的行政法律法規等綜合性試卷,滿分為100分。
五、面試
面試時間:2016年12月12日9:00至18:00。
面試地點:巧家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會議室。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最終確定的實際招聘崗位與面試人員從高分到低1:1.5(最后一名分數并列者全部入圍)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應變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招聘。如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將削減招聘名額1個。面試方式:考前30分鐘抽簽確定順序號,當場抽簽確定面試試題、當場答辯。
六、確定招聘人員
考試成績合成=筆試100×50%+面試100×50%,筆試、面試結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遴選。
筆試、面試成績于2016年12月13日在巧家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張貼公示。
七、體檢要求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應聘者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替補人員。
八、聘用
經公示5天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為一年一聘。不能勝任工作的,終止聘用。
九、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按照每人每月1700元計發(試用期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計發)。“五險”個人繳納部分從工資內代扣,單位承擔部分由用人單位繳納。
巧家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