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廣州市2017年普通高考如何加強對三僑生、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照顧加分的資格審核?
答:根據教育部的規定,三僑生、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在錄取時,在高考總分基礎上加分進行投檔,由各普通高校擇優錄取。近年來,有個別考生為取得加分的資格,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取得三僑生、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證明。為進一步加強對三僑生、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省招生辦公室聯合省僑務辦公室、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對三僑生、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的資格進行復審,加強審核,嚴格把關,以保證三僑生、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照顧加分的公平、公正,凡發現提供虛假材料取得三僑生、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證明書的,堅決取消三僑生、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資格,已報名高考的,取消報考資格;已被高校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