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
(一)學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綜合考生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體檢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博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文科不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的30%,理科不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的20%。
(三)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擬錄取時將本人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轉入我校。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時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不能按規定時間轉入我?;虿荒芎炗喍ㄏ蚓蜆I合同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學校統一將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報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錄取檢查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