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強校長隊伍建設,完善校長選拔任用制度,努力提高校長的綜合素質,加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力度,提高學校辦學質量和效益,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中共臨滄市委 臨滄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臨發〔2011〕83號)文件精神,面向全省公開選聘臨滄市臨翔區第一中學校長1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一)德才兼備、任人唯賢;
(二)公開、公平、公正;
(三)競爭擇優;
(四)嚴格考核;
(五)合同管理。
二、選聘的條件與資格
(一)任職的基本條件
熟悉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具備履行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教育科研能力和較強的決策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遵紀守法,清正廉潔,作風民主,具有團結協作精神和改革創新精神;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且年齡在46周歲以下(1966年5月以后出生)。
(二)任職資格
除具備任職的基本條件外,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方可報名:
1.在完全中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教師進修學校)擔任過校長(副校長)2年(含)以上,或擔任中層干部5年(含)以上者;
2.在初級中學擔任校長3年(含)以上者;
3.從事過教育管理工作,擔任過副科級以上職務或中心校長、教辦主任2年(含)以上者。
(初級中學校長、完全中學校長、中心校長、教辦主任、副科級以上職務的任職年限可累加計算)
三、校長任期、權利、義務、待遇和獎懲
(一)校長的任期
任期為3學年。任期滿后,由區選聘領導小組決定是否續聘,聘任期間如果工作有重大失誤或年度考核連續兩年基本稱職的,可隨時解聘。
(二)實行校長負責制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負責人,全面負責學校各項管理工作,在各種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下,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對學校的人、財、物等資源的配置具有自主權,并接受校務委員會監督和上級行政部門的管理。校長可根據學校需要提出副校長或其他班子成員人選上報相應干部管理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聘任。校長根據學校管理規定聘任教職工或解聘教職工。
(三)實行校長任期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任期目標實行分學年度考核(校長任期目標考核量化表一年一定),考核分達90分以上(不含90分)為優秀。任期學年內當年有學校承擔的重大安全事故,當年考核不得為優秀。
(四)校長任職期間的工資待遇
任職期間實行年薪5萬元的保底工資(有工資檔案的,工資只計入檔案,不再另行發放),年度獎金為10萬元。獎金部分須按照每年區政府制定的學年度校長任期目標考核指標進行考核后發放??己诉_80分(含)以上的,按以下標準發放獎金:獎金總量10萬元÷總分100分×考核得分。考核達80分以下不予發放獎金。任職期間如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實行一票否決,不再發放獎金,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四、任期目標
以下為校長任期目標,具體目標實行分年度確定、分年度考核。
(一)規模目標
1.高中在校生:2012年達1450人,2013年達1600人,2014年達1700人。
2.初中:完成城區初中劃片招生任務。
(二)辦學水平
2015年8月以前學校的辦學水平達到省晉級達標一級三等完中標準,并通過省級評估驗收。
(三)質量效益
1.高中
2013年一、二本上線率居全市高完中前10名(含),其中一本上線率達4.5%(含)以上;2014年一、二本上線率居全市高完中前8名(含),其中一本上線率達7%(含)以上;2015年一、二本上線率居全市高完中前6名(含),其中一本上線率達10%(含)以上。
2.初中
鞏固率達98%以上;初中學業水平檢測參考率達95%以上;升學率達95%以上;優秀率(按總分900分計,750分及以上為優秀):2013年25%以上,2014年30%以上,2015年35%以上;畢業班教學質量綜合評價: 2013年居全區第二名(含)以前,2014年居全區第二名(含)以前,2015年居全區第一名。
(四)教師隊伍
初中教師學歷合格率達100%,高中教師學歷合格率達100%。任期內要有2%以上教師取得或在讀研究生學歷。
(五)學校安全
任期內無學校承擔的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六)黨風廉政建設
聘期內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為合格以上,學校教職工無違紀違法現象發生。
五、公開選聘的程序和步驟
(一)發布公告(2012年4月17日至5月1日)
區選聘領導小組在云南教育網、《臨滄日報》、臨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臨滄市臨翔區電視臺、臨滄市臨翔區政府公眾信息網、臨滄市臨翔區教育信息網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2012年5月4日至5月11日)。
報名采取電話傳真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法。
1.傳真報名
傳真電話:0883—2166411。
聯系人:潘永忠
2.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臨滄市臨翔區教育局人事股,聯系人:黃偉,電話:0883—2166413。
報名時提供以下證件及材料(電話傳真報名者筆試前2天提供):
(1)《臨滄市臨翔區公開選聘校長報名表》;
(2)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校長任職資格培訓證書(分別驗原件交1份復印件);
(3)本人所在學校等級證書復印件1份;
(4)本人所在學校任校長、副校長或中層干部的證明材料;
(5)能夠證明本人工作業績的材料;
(6)治校陳述書(面試現場提交)。
(三)資格審查(2012年5月12日至5月13日)
區選聘辦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就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和所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
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報考人數與公開選拔職位的比例不低于8︰1。凡經資格審查合格,獲準參加筆試的報考人數不足8人不再進行公開選聘。
(四)筆試(2012年5月19日)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聘請省、市、區名校長和教育專家出題,重點考察校長的政治理論、教育法律法規、領導科學、基礎教育理論以及運用教育教學管理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結束后,成績張榜公布,根據得分高低順序按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進入面試。
筆試地點:臨滄市臨翔區一中。
(五)面試答辯(2012年5月22日)
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聘請7名省、市、區名校長和教育專家為評委,內容為治校陳述、領導能力和素質測試等。采取現場抽題,時間為30分鐘,當場評分,按得分排序張榜公布面試得分。
面試地點:臨滄市臨翔區一中。
(六)組織考察(2012年5月23日至5月25日)
區選聘領導小組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3名考察人選,并進行組織考察。組織考察堅持客觀公正、德才兼備、注重工作實績的原則,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對是否適合和勝任選拔職位作出評價。
(七)討論決定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區選聘領導小組研究提出任用建議,報區委討論決定。經研究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八)聘任公示
擬聘任人選在新聞媒體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九)辦理聘任手續
公示期滿后,未發現影響聘任問題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任手續,與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簽訂聘任合同。
附件1: 臨滄市臨翔區第一中學2012—2013學年度校長任期目標考核量化表
附件2: 臨滄市臨翔區公開選聘校長報名表
臨滄市臨翔區公開選聘區一中校長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