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咸陽市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和《2016年咸陽市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規定,現將我縣2016年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場資格復審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對筆試成績在最低分數線之上且應聘人數不少于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對筆試成績在最低分數線之上應聘人數少于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達到最低分數線人員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地點
淳化縣人社局人事股辦公室。
三、資格復審時間安排
2016年11月24日至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1月24日:進行教育類、衛生類各崗位的資格復審;
11月25日:進行農技類各崗位的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1、參加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持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表》,且在《報名表》誠信承諾書欄中親筆簽名。
2、參加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www.chsi.com.cn打印)。
3、有工作單位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名應聘證明,其中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須出具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名應聘證明;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 、“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與所簽訂服務協議部門(組織、人社、教育、團委等)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考教師崗位的考生還須攜帶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在規定時限內,對資格復審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最低分數線)。 請有關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如出現遞補情形時,因無法及時與遞補人員取得聯系的,取消遞補資格,并按規定順延遞補。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資格復審遞補。
五、有關注意事項
1、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前準備好資格復審所需資料,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參加資格復審。
2、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未能在規定時間按要求提供資格復審所需資料的,按不符合條件對待。
3、資格復審原則上須考生本人前來辦理,確因有事本人不能前來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受委托人除提交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所需全部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須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現場驗證時,若出現所持證件與報名信息不符,或信息虛假的情況,將取消應聘人員考試資格。
5、現場驗證合格的應聘人員,將核發《資格復審合格回執單》,作參加面試的依據,請應聘人員予以妥善保管。
6、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將于11月28日前在淳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nchunhua.gov.cn)公布資格復審合格考生名單和具體的面試工作安排。
聯系電話:029-32772571
特此通知。
附:
2016年淳化縣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淳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