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1.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目錄
2.繳納社保憑證(非國有單位未進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單位提供書面說明,并提交近一年在我省連續繳納社保的證明,加蓋公章)
3.委托評審函(中央在鄂單位)
4.學歷證書復印件,以職后非全日制學歷作為申報學歷的,還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復印件
6.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7.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
8.外語、計算機、水平能力測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應知應會培訓合格證或成績通知單
9.免試、轉評、破格審批表原件
10.《湖北省2016年度申報高級專業職務評審單》
11.機關調入、海外引進、非國有單位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12.其他
(第二部分)
1.評審材料目錄
2.《個人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原件
3.用人單位公示證明原件
4.2014、2015年《專業技術職務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需單位蓋章)
5.任現職以來獲得的專業獎勵證書復印件
6.任現職以來獲得的其他獎勵證書復印件
7.任現職以來參加繼續教育相關材料
8.獲獎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主要業績材料復印件(原件裝袋)
9.代表性論文、著作和檢索頁及復印件
10.反映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相關材料
11.任現職以來個人業務總結
說明:
1.以上申報人員沒有的項目可不提供
2.紙質申報材料包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網上申報系統自動生成)一式五份(不裝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兩份(手寫)一式兩份(不裝訂)、評審材料清單第一部分、第二部分
3.上述第一部分、第二部分要分別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