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及考生初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及分數線,并于3月16日下午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
(二)復試時間為3月17日,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準考證、身份證到招生學院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并參加復試,復試內容包括外語(含專業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等,不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進入復試的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復試階段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碩士學位主干課,加試具體科目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欄。
(三)進入復試的考生須繳納復試費,根據《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16]2號),博士研究生復試費為27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