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圖書館招聘殘障圖書館人員條件
1.招聘范圍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的人員;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證書領取時間:2016年11月21日前),殘疾類別為:聽力(僅限聽力殘疾);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6年11月21日至1998年11月21日期間出生);
(6)具有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獨立開展工作的身體條件。
2.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本科、研究生(不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公務員未滿5年服務年限的;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