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資格
1. 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的臺灣考生。
2. 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注: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以上(從畢業后到碩士入學日),或本科結業,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條件:①已修過 6 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②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關英語水平證明。
3. 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 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