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全國非學歷證書考試將于11月19-20日進行,本次考試我市開考物流職業經理證書、中國銷售管理專業水平證書、中英合作采購與供應管理職業資格證書和山東省工商管理職業資格證書四個模塊,全市共報考1507人,4351科次,設山東外貿職業學院、青島黃海學院兩個考點,161個考場?,F將考試有關信息通知如下,請廣大考生做好準備工作。
一、考試時間
上午9:00-11:30(其中中英合作采購與供應管理12:00結束);
下午14:30-17:00(其中中英合作采購與供應管理17:30結束)
二、考點地址
考點名稱 | 考點地址 | 考場所在教學樓名稱 |
山東外貿職業學院 | 青島市李滄區巨峰路201號 | 2號教學樓 |
青島黃海學院 | 青島市黃島區靈海路3111號 | 知新樓(一號教學樓) |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應自覺維護考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嚴格遵守考試相關各項政策法律規定,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
2.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液等物品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需的文具,如藍(黑)色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以及鉛筆、2B橡皮、繪圖儀器等用具(中英合作采購與供應管理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可以攜帶無編程和記憶存儲功能的簡易計算器)。
3.依據教育部第33號令,“攜帶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進入考場”即屬于考試作弊??荚嚻陂g,考點將啟用金屬探測儀和無線信號偵測設備,違規考生將受到嚴肅處理。
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如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監考工作人員管理,發生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首次明確將考試作弊規定為一種具體的犯罪行為,在考試中存在作弊或替考行為,將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4.考生需認真查看考試通知單所列考試科目的時間和地點,及早確認考點位置和周邊交通路線、擁堵情況等,確保按時到達考點考場。
5.考生應持準考證、身份證、考試通知單,提前半小時到達考點,證件不齊不得入場。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后,經允許方可交卷出場,提前交卷出場的考生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必須到考點指定地點休息,考試結束鈴響后方可退出考點。
6. 物流職業經理證書考試采用新的答題卡,因物流項目部分科目的主觀題數量大于10,考生答題時不用考慮答題區域的劃分,寫明題號,按順序答題即可。
7.如果考試通知單丟失的,可于11月18日(周五)下午14:00-15:00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到青島市招考辦(市南區鄱陽湖路5號甲)信息處,補辦考試通知單。
請考生注意天氣變化,按時參加考試。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青島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節選)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