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和招聘人數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面試以100分為滿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聘用資格及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者將記錄在案,且3年內不得參加本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