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外事翻譯中心2016年招聘報名面試問題
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1)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市外辦通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根據單位要求持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崗位所需的專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的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網站公布。
(2)面試
面試內容為外語口語水平測試。
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外市辦公室通知本人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當天應試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采用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面試考號。面試成績由評委小組當場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