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英合作商務管理、金融管理專業非學歷證書頒發條件
表一: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基礎段)非學歷證書頒發條件 | ||||
序號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頒布證書條件及證書名稱 | |
1 | 796 | 商務英語 | 獲得序號1-9證書共同課考試合格成績的,頒發“劍橋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 | 獲得序號1-12課程考試合格成績的,頒發“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 |
2 | 797 | 企業組織與環境 | ||
3 | 798 | 商務交流 | ||
4 | 799 | 數量方法 | ||
5 | 800 | 經濟學 | ||
6 | 801 | 會計學 | ||
7 | 802 | 管理信息技術 | ||
8 | 803 | 財務管理 | ||
9 | 808 | 商法 | ||
10 | 809 | 市場營銷(二) | ||
11 | 810 | 人力資源管理(二) | ||
12 | 811 | 國際貿易實務(二) | ||
表二: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專業(基礎段)非學歷證書頒發條件 | ||||
序號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頒布證書條件及證書名稱 | |
1 | 796 | 商務英語 | 獲得序號1-9證書共同課考試合格成績的,頒發“劍橋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 | 獲得序號1-12課程考試合格成績的,頒發“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基礎段)” |
2 | 797 | 企業組織與環境 | ||
3 | 798 | 商務交流 | ||
4 | 799 | 數量方法 | ||
5 | 800 | 經濟學 | ||
6 | 801 | 會計學 | ||
7 | 802 | 管理信息技術 | ||
8 | 803 | 財務管理 | ||
9 | 804 | 金融法(二) | ||
10 | 805 | 管理會計(二) | ||
11 | 806 | 財務報表分析(二) | ||
12 | 807 | 金融概論 | ||
表三: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管理段)非學歷證書頒發條件 | ||||
序號 | 合作課程名稱 | 頒發證書條件及證書名稱 | ||
1 | 市場與市場營銷 | 獲得序號1-5證書共同課考試合格證的,頒發“劍橋商務管理證書(管理段)” | 獲得序號1-9課程考試合格證的,頒發“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管理段)” | |
2 | 商務溝通方法與技能 | |||
3 | 企業組織與經營環境 | |||
4 | 會計原理與實務 | |||
5 | 戰略管理與倫理 | |||
6 | 國際商務與國際營銷 | |||
7 | 管理學與人力資源管理 | |||
8 | 商務運營管理 | |||
9 | 商務管理綜合應用 | |||
表四: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專業(管理段)非學歷證書頒發條件 | ||||
序號 | 合作課程名稱 | 頒發證書條件及證書名稱 | ||
1 | 市場與市場營銷 | 獲得序號1-5證書共同課考試合格證的,頒發“劍橋商務管理證書(管理段)” | 獲得序號1-9課程考試合格證的,頒發“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管理段)” | |
2 | 商務溝通方法與技能 | |||
3 | 企業組織與經營環境 | |||
4 | 會計原理與實務 | |||
5 | 戰略管理與倫理 | |||
6 | 國際商務金融 | |||
7 | 企業成本管理會計 | |||
8 | 管理數量方法與分析 | |||
9 | 金融管理綜合應用 |
二、證書申請方式
1、 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基礎段):符合中英合作商務管理、金融管理專業(基礎科)(???畢業條件的考生,畢業申辦成功即可獲得“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或“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基礎段)”,無需單獨申辦;不符合中英合作商務管理、金融管理專業(基礎科)(專科)畢業條件,但符合證書頒發條件的考生,于畢業初審期間到各區初審現場申辦。
2、“劍橋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必須在畢業初審期間到各區初審現場申請。
3、“劍橋商務管理證書(管理段)”、“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管理段)”、“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管理段)”:必須在畢業初審期間到各區初審現場申請。
4、考生現場申辦證書需提交準考證和準考證復印件。
三、管理段證書共同課免考政策
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管理段)、金融管理專業(管理段)非學歷證書頒發條件中,序號1-5的課程是兩專業非學歷證書共同要求通過的課程,為證書共同課。共同課可以按照以下三款規定進行免考。凡是涉及以下免考規定的考生,不能申請“劍橋商務管理證書(管理段)”證書。
1、原商務管理、金融管理專業本科段的畢業生或在籍考生,可憑原專業本科畢業證書或本科段專業課合格成績免考共同課。憑畢業證書可免考4門共同課;憑專業課考試合格成績,一門計劃調整前的舊課可免考一門現行計劃中的共同課,最多免考4門。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其他經管類本科畢業生,可憑本科畢業證書免考不超過3門共同課。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其他非經管類本科畢業生,憑本科畢業證書免考不超過2門共同課。
考生只能選擇以上一種辦法辦理免考。同一門課程不得重復使用。管理段證書共同課的免考手續要在申報前辦理完畢。如考生的畢業證或本科段專業課程合格成績可在北京自考系統(zikao.bjeea.cn)中查詢到,則由系統為考生自動辦理免考手續。
四、證書發放
證書在各區領取,證書領取時間為下期畢業證書發放期間,即6月份申辦中英證書的考生,次年1月領取;12月申辦中英證書的考生,在7月領取。具體領取時間可在領取證書的1月、7月的10日前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
五、證書補辦
證書因故出現遺失、破損等情況,可以申請補辦。補辦時間、地點同上,補辦時考生須填寫相關信息,并注明“補辦”。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