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的,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干,兼有哲學、文學、史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等九大學科門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學校前身是創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學,1986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成為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學校擁有國家重點學科4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個;湖北省一級重點學科10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湖北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5個。學?,F有6個博士后流動站;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統計學、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6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點,53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并擁有各層次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地區學生的招生權。
一、招生規模及招生類型
(一)非專項計劃博士研究生
因教育部未正式下達2017年招生計劃,2017年學校擬通過“申請—考核”制、“碩博連讀”和普通招考三種方式,招收非專項計劃博士研究生202名左右,實際招生規模以教育部下達到學校的招生計劃為準。
三種方式招收的博士學位研究生均占用招生學院2017年度的非專項招生計劃數。其中,“申請—考核”制、“碩博連讀”的招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各學院上年度實際招生人數的三分之二。
相關規定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辦法》、《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招生管理辦法(試行)》為準(鏈接)。
(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6]8號)要求,學校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原則,招收35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其中漢族在職考生比例不超過10%。
骨干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的全日制專項招生計劃,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內單列下達。
具體政策請參考國家關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有關文件及學校招生簡章相關說明。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從2017年起,研究生招生計劃按全日制、非全日制兩類分別編制和下達。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的研究生從培養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區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蚱渌叩冉逃龣C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蚱渌叩冉逃龣C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提請考生須根據國家招生政策、本校招生簡章及本人實際情況,慎重選擇報考專業下的全日制研究方向或非全日制研究方向。
3.因教育部未正式下達2017年的博士招生計劃,我??蓞⑴c非全日制招生的專業是否有非全日制招生計劃及對應計劃數,均需根據教育部實際下達我校的非全日制招生計劃的情況來確定。
在教育部下達的2017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數小于實際上線人數時,學校將按以下規則分配非全日制招生計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總數與全校導師基數的比例,與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的導師基數之乘積,所得結果即為各學院的非全日制博士招生計劃數。
4.根據國家和學校要求,錄取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須在擬錄取階段將全部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經審查合格后方能正式錄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擬錄取博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必須在錄取前簽訂《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含在職、非在職)。未按規定完成擬錄取手續者,不予錄取。
(五)招生名額分配
1.因非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小于學校導師規模,列入本年度招生專業目錄的導師無法確保能錄取1名博士研究生。在報名和初試環節,按招生專業進行報考;復試階段通過雙向選擇,確定導師。
2.在2017年博士生招生計劃分配時,原則上將少數民族骨干專項計劃與非專項計劃均納入導師的招生名額中。
3.學校以“基數加調節”方式確定各學院招生計劃。對于在博士生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平臺建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博士生培養單位或導師,在按“人均基數”分配后有剩余時給予政策傾斜,由學院自主使用。
二、招考方式
“申請—考核”制、“碩博連讀”招生將于2016年11月啟動,2017年1月公布擬錄取名單。普通招考預計于2017年1月啟動網報,3月考試。請考生及時關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的專項工作通知。
(一)普通招考:我校面向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行公開招考選拔招收博士研究生,該方式考生須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含各類專項計劃)。
(二)“申請—考核”制: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條件,由考生本人申請、導師(組)推薦、學院考核、學校審定、不參加學校組織的統一入學考試而錄取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不含專項計劃,必須全日制脫產在校就讀。
(三)碩博連讀:學校從完成規定課程學習、成績優秀且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研究生中,按照一定程序和條件擇優遴選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該方式不需參加學校組織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不含專項計劃,必須全日制脫產在校就讀。
三、報考條件
(一)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報考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勤奮學習,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3.有兩名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專家(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推薦;
4.應屆或往屆碩士畢業研究生;
5.不接收同等學力者報考。
(二)“申請—考核”制博士生研究生申請者,除須具備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國內碩士研究生,且本科和研究生階段均全日制就讀于國家“211工程”及以上高校,或具有與所報考專業對應的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的其他高校;或經教育部認證的境外一流大學碩士學位獲得者;
2.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較好的培養潛質,發表過相應的科研成果;
3.能在2017年4月前將人事檔案關系轉至學校,且在校期間以全日制脫產方式學習。
(三)“碩博連讀”選拔對象,除須具備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條件的1、2、3條外,還須具備如下條件:
1.具有本校碩士研究生學籍,且全日制攻讀學術學位的二年級碩士研究生,委托培養和定向培養除外;
2.修完已開設的碩士學位課程,各門課程平均成績不低于80分,單科均不低于76分且無重修、不及格記錄;
3.英語國家6級考試成績不低于總分的75%,或雅思6.5分以上,或托福90分以上,或取得我校碩士學位英語課程免修資格。其他語種申請者參照相應標準執行;
4.獲得本學科專業2名高級職稱專家的推薦意見;
5.本、碩在學期間未受過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6.碩士就讀專業和所申報的博士招生專業須為相同一級學科(理論經濟學與應用經濟學可以打通);
7.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創新能力。
8.錄取后人事檔案關系不得轉出學校,且以全日制脫產方式在校學習。
重要提示:參加“申請—考核”制和普通招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有所在學校研究生培養部門出具的能如期畢業的研究生學籍證明;往屆碩士畢業研究生須具有碩士學位;在境外教育科研機構獲得學位、學歷的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四、報考程序
(一)“申請—考核”和“碩博連讀”
1.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2016年11月17—30日。11月30日24點系統關閉;
(2)網報流程:閱讀報考須知→完整填寫報名信息→上傳電子照片→網上繳費→打印報名信息卡。具體流程另行確定。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和交送報考材料在復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審查時,報考者需提交的材料(均須使用A4紙張)包括:
(1)《2017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1份(網報成功后通過報名系統雙面打印并簽名);
(2)副高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信2份(均須專家本人簽字,且提供其職稱復印件各1份);
(3)體格檢查表1份(市級三甲以上醫院的體檢結果,可使用三甲以上醫院的體檢表);
(4)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交所在學校研究生培養部門提供能如期畢業的研究生學籍證明)。獲得境外碩士學位的報考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條不適用于“碩博連讀”研究生;
(5)碩士階段成績單1份(須加蓋研究生培養部門公章;往屆生也可從人事檔案中提取復印,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6)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復印件1份;
(7)本人簽名的科研經歷簡介及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研計劃(研究計劃應具備科學性、創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題、已有基礎、基本思路、預期目標等,不少于3000字);
(8)以下至少一項參加英語考試的成績證明,具體包括:TOEFL,GRE,雅思,國家英語六級考試,國家英語專業考試,WSK(PETS 5);
(9)獲獎證書、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3.網上繳費:網報成功后,系統繳納報名費200元/人。
(二)普通招考
1.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2017年1月13日—2月24日。2月24日24點網上報名系統關閉;
(2)網報流程:閱讀報考須知→完整填寫報名信息→上傳電子照片→網上繳費→打印報名信息卡。具體流程另行確定。
2.資格審查
(1)時間:資格審查和交送報考材料在考試前領取準考證時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報考博士研究生登記表》(網報成功后通過報名系統雙面打印并簽名)1份;
②副高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信2份(均須專家本人簽字,且提供其職稱復印件各1份);
③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1份;
④體格檢查表(市級三甲以上醫院的體檢結果,可使用三甲以上醫院的體檢表)1份;
⑤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學校研究生培養部門提供能如期畢業的研究生學籍證明,獲得國外碩士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⑥碩士階段成績單1份(須加蓋碩士培養部門公章或考生檔案所在人事部門公章);
⑦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限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1份;
⑧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復印件1份。
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發放準考證,取消考試資格。
網報成功后,系統繳納報名費200元/人、另代收文具費10元。
五、初試
(一)“申請—考核”和“碩博連讀”
1.考核形式:各學院根據本專業培養要求,確定考核方式。
2.考核內容:考核內容包括外國語和兩門業務課。重點考核申請人的基礎知識、科研能力及其培養潛質等??己斯ぷ餍〗M成員按照無記名制分別對申請者的考核情況獨立打分。考核過程要有相關記錄及考核成績,并由考核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備查。外國語和兩門業務課的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單科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考核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公布擬錄取名單。
(二)普通招考
1.初試科目:包括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均為筆試。
2.初試時間: 2017年3月中下旬,考試時間為一天半。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初試地點:學校南湖校區。
4.成績查詢:考生可于4月底前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上查詢初試成績,學校不另向考生郵寄初試成績書面通知單。
(三)普通招考的跨專業聯考
普通招考博士生初試“業務課一”繼續實行跨專業聯考。經濟學、法學和管理學專業的業務課一為校內聯考。
1.聯考科目“經濟學一”,適用于理論經濟學各專業;
2.聯考科目“經濟學二”適用于應用經濟學各專業,管理學各專業可選用;
3.聯考科目“法學基礎”,適用于法學各專業;
4.聯考科目“管理學”,適用于管理學各專業。
聯考科目初試大綱見附件。
六、復試及錄取
(一)“申請—考核”和“碩博連讀”
以初試考核結果為準,不再進行復試。擬錄取名單中的人員,需按要求完成確認擬錄取手續,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二)普通招考: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按招生專業上線考生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復試名單。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綜合考察考生的整體素質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期間確定擬招錄導師。
復試方案及錄取結果將在研究生招生網上另行公布。
七、學制與學習年限
脫產學習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在職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4年,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5-6年(含其碩士研究生階段)。脫產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6年,在職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8年。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從其碩士研究生入學年月起計算在校學習最長年限。
少數民族骨干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達到學校同專業非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且脫產學習的基本學制為3年,學習年限3—6年;其他無論脫產與否基本學制均為4年,學習年限4—8年。
八、學費和獎助體系
(一)學費
2017年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在基本學制內,全日制博士研究按學年收取學費,標準為10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的非專項計劃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2.8萬元/生.年。
(二)獎助體系
1.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成果獎勵、學年評優、專項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和特困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對象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檔案轉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
2.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3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7%;博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資助標準分別為1200元/生•月、2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
3.博士學業獎學金分為一、二等獎,其中:一等獎18000元/生•年(獎勵比例30%),二等獎10000元/生•年(獎勵比例70%)。獎學金等級,新生按入學考試成績和考生來源評定,在校生根據上一學年科研積分排序評定。
4.研究生成果獎勵的獎勵項目為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發表或完成的優秀科研與實踐成果,包括學術論文、學術專(譯)著、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實踐或創新創業項目等。
5.研究生學年評優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3%;優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5%;單項獎,獎勵比例為12%。以精神鼓勵為主,均不設獎金。
6.“三助”助學金用于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
7.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8.研究生個人發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少Y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九、相關說明
(一)中期考核
我校錄取的各類博士研究生(含“申請—考核”制、碩博連讀、普通招考)必須在通過學校組織的中期考核后,方可進入博士學位論文開題環節。入學后未按要求通過中期考核的,則作分流處理。
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內容根據學科分為以下幾種:
(1)哲學、法學和公共管理類博士研究生分別考核研究方法、一級學科經典文獻和專業經典文獻;
(2)理論經濟學和應用經濟學類博士研究生分別考核高級微觀經濟學、高級宏觀經濟學和高級計量經濟學、研究方法、一級學科經典文獻和專業經典文獻;
(3)工商管理類博士研究生分別考核高級微觀經濟學、高級計量經濟學、研究方法、一級學科經典文獻和專業經典文獻。
2.入學后三個學年內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培養計劃中任何一門課程不及格者,為分流對象。分流途徑有以下三種:
(1)已獲得碩士學位的,經本人申請、學院同意,由學校按博士研究生肄業處理;
(2)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經本人申請、學院同意,按碩士畢業條件撰寫學位、參加論文答辯,合格者授予碩士學位和發放碩士研究生畢業證;不合格者按碩士研究生結業處理;
(3)對不參加中期考核或不愿轉為碩士培養或未取得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學分者,經本人申請,學院同意,由學校按博士研究生肄業處理。
中期考核的具體辦法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辦法(試行)》(鏈接)。
(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
1.考生須持《報考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或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進行報考資格確認。
2.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報、參加現場確認。網報成功后,進行網上繳費。按規定到學校提交報考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完成現場確認。
3.本招生計劃與其它招生計劃之間不得相互調劑錄取。
4.所有擬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必須在錄取前簽訂《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含在職、非在職)。其中,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在職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非在職協議書。畢業后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考生須在擬錄取階段提交簽字蓋章完整的《少骨定向培養協議書》且協議書的類型(在職、非在職)、協議單位信息必須與本人提交的《考生登記表》的類型、登記表的簽字蓋章單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則不予錄取。
5.以本計劃錄取的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戶口轉入我校,在職考生人事檔案及戶口由定向單位保管。
(三)其他
1.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糾紛而不能被錄取及無法完成學業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入學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不提供歷年專業課試題,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3.另行發布2017年港澳臺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十、聯系方式
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yzb.znufe.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430073。
咨詢電話:(027)88386706;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傳真:(027)88386216。
Email: yjszsb@znufe.edu.cn。
附件:
1.學院簡介(博士)
2.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專業及考試科目一覽表(普通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