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紅河州委政策研究室關于公開選調公務員的公告(第1號)
根據《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結合本單位實際,經州委組織部同意,州委政策研究室決定從全州縣級機關在職公務員中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到州委政策研究室工作?,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辦公室文秘1名。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較強的調研能力、文字表達能力(能基本獨立完成調研報告、領導講話等大型文稿的寫作)、公文處理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現在紅河州縣級機關工作的公務員。
4、工作滿5年以上,2009、2010、2011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三、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和地點
報考人員于4月13日至4月20日下午5:00(4月14日、15日休息)前到州行政中心州委辦公樓州委政策研究室A510室報名,并提供以下材料: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報考人員基本情況、同意報考證明材料;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聯系人:王劍武,電話:3730371、13988094235。
四、資格審查
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參加筆試人選。報考人數少于5人不開考。
五、考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筆試。筆試采用100分制,內容為公文處理與寫作知識。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職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前3名為面試對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采用100分制,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應變能力。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綜合成績(筆試占30%,面試占70%)第一名為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七、公示選調
體檢、考察結束后,根據體檢、考察情況,州委政策研究室研究擇優錄取選調對象并報州委組織部審批。
擬選調對象在紅河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選調。
八、其他須知事項
1、選調的相關信息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布。
2、本選調公告由中共紅河州委政策研究室負責解釋。
九、保障措施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保證選調工作順利開展。
(一)加強保密管理,確保筆試、面試的試題安全。
(二)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原則,做到公道正派、依法辦事。
(三)主動接受監督,及時受理舉報,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