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考試總成績,經體檢合格后,按照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對確定的考察對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進行考察。
2016年洛陽市委組織部選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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