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福建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公開招聘教師方案》要求,經報名、資格初審、技能測試、資格復核、面試、考核和體檢等程序,現將擬聘用人選公示如下:
崗位 | 姓名 | 技能測試成績 | 面試成績 | 綜合成績 | 排名 | 考核體檢 |
音樂學院聲樂教師(民族唱法、女高音) | 張 方 | 48.00 | 32.13 | 80.13 | 1 | 合格 |
備注:技能測試占60%、面試占40%。 |
公示時間: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8日
如有異議,請與福建師范大學人事處、監察處聯系。
聯系電話:0591-22867359(人事處)、0591-22867115(監察處)
來訪來電時間:正常工作時間。
福建師范大學人事處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