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6年青島市遴選公務員被錄取人員,如何辦理報到和戶籍遷移手續?
答:被錄取人員按管理權限分別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相應職務;不合格及不適應工作的,取消錄取,仍回原單位工作。
被錄取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2016年青島市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報考報名時間/筆試時間/打印準考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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