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區屬事業單位2016年下半年招聘衛技人員報名資格復審問題
各招聘單位在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根據招聘單位的要求提供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按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及獲獎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若復審時考生提供的信息與報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衛生行業資格準入的,招聘單位取消考生面試資格,并在招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等相關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