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自治縣、區(管委會)教育和科技局(社會事務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人事部),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確保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公開、公正、透明,保證評審工作質量。根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政策規定,在完成申報材料的收取后,需及時組織有關專家及工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重點審查申報人員是否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同時對其他申報材料進行政策性審查。
現將我市2016年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初審結果予以公示。初審結果為“通過”、且公示期無異議的申報材料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初審結果為“未通過”的申報材料,申報人可在規定時限內增補材料,增補材料復核通過的,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F就此次初審結果公示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縣區、市直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初審結果公示工作,及時將公示情況以各種有效途徑和方式在本區域、本單位進行宣傳。特別是要確保初審結果為“未通過”的申報人知曉其相應的原因;
二、職稱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事關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各縣區、市直有關單位要嚴格依據政策規定,做好有關政策解釋工作,確保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穩定;
三、初審結果為“未通過”的申報人,根據公示的未通過原因,有針對性地組織增補材料。并于2016年11月11日前,按人事隸屬關系將增補材料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匯總本地增補材料,并將匯總后的增補材料登記表及增補材料送當地教育部門,由教育部門統一報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規定時限內未增補材料且初審結果為“未通過”的申報材料,將不再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初審結果為“通過”的申報人,不得再增補材料;
四、申報人增補材料應按規定制作增補材料目錄并編制頁碼,增補材料較薄的,可使用訂書針裝訂;增補材料較厚的,可使用拉桿活頁夾列裝(目錄附后)。增補材料除初審結論明確要求原件的材料外,一般可使用清晰的復印件,由當地教育、人社部門審查原件后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五、增補材料工作結束后,將組織相關專家對增補的材料進行復核,確定最終送交評委會評審人員名單,并公示三天(2016年11月14日至16日);
六、各縣區教育局(教育科技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做好增補材料的收取及登記工作(統一使用“安順市2016年度職稱初審未通過人員增補材料登記表”),將規范列裝的增補材料及登記表務必于2016年11月12日上午9時前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各縣區可復印留存一份登記表備查);
七、公示期為:2016年11月7日——11月11日,共計5天。公示網站:安順教育網(http://jyj.anshun.gov.cn/)、安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as.lss.gov.cn/index.html)公告公示欄目(送評人員名單同樣在此欄目公示);
八、聯系電話:安順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33223428。
安順市教育局
安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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