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師資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根據《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葫人社發[2011]50號),經建昌縣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決定對建昌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鄉村小學)150個教師空缺崗位,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現將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額
公開招聘鄉村小學教師150名,其中:鄉村小學教師130名,鄉村小學音樂教師6名,鄉村小學體育教師10名,鄉村小學美術教師4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3.身心健康,能夠適應本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近三年內受過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機關偵查、控制的。
3、曾參加過邪教組織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4、具有不宜從事教師職業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已具有事業編制身份人員不得報考。
6、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允許聘用人員。
(二)崗位條件
崗位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三)戶籍及年齡要求
建昌縣戶籍,戶口確認時間截止到本公告發布之前一日。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教師的程序
(一)報名
符合報名范圍、報名條件并認同本方案者自愿報名,必須本人親自報名。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同一學科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減少該學科招聘崗位。有變化的學科崗位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3、攜帶材料:報名人員需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畢業證書的真實性以網上查驗為準),近期正面二寸半身免冠照片3張。報考小學音、體、美專業教師的可以沒有教師資格證。
報名咨詢電話:0429-7993059 。
(二)資格初審
報名時由建昌縣教育局、監察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不合格者不得報名。初審合格者報交材料及《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三)筆試
1.筆試內容:
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包括小學教育心理學(滿分為100分)和語文、數學(語文、數學一張卷,科目知識點為小學知識占60%、初中知識占40%,滿分一共100分);報考小學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為小學教育心理學(滿分為100分)和專業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2.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根據筆試結果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報考小學音樂、體育、美術教師,按成績由高到低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均由市人社局劃定。
3.筆試時間:2016年11月19日。
4.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加權。
報考鄉村小學教師(不含音體美教師)的考生只有筆試,以兩科成績的平均分為最后成績,根據筆試結果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錄取人選,如進入最低合格分數線人數不足該崗位錄取人數,也不再降低分數,以實有人數為準。如果招聘崗位錄取最后一名出現成績并列,成績并列的考生,先參考語文數學成績,如再并列,再參考教育心理學成績,依據成績的高低,確定錄取人選。
報考小學音、體、美教師崗位的考生有面試和筆試,按筆試總成績的高低順序以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成績并列者均進入面試。
筆試和面試成績的加權比例為5:5(筆試成績兩科的平均分乘以50%,面試成績乘以50%)。
(五)面試
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遞補。審查合格考生如有其它原因不能進行面試,不進行遞補。最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1.面試分數:報考小學音、體、美教師崗位的考生參加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面試內容:報考小學音、體、美教師崗位的考生面試科目為專業基本功能力測試(音樂教師:彈琴、唱歌;體育教師:體育基本功;美術教師:繪畫)。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資格復審
對筆試、面試成績合格進入體檢者進行資格復審,參加復審的考生需提前準備好本人檔案,在規定時間內不提供檔案材料的,視為自動棄權。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體檢
筆試、面試、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體檢。 體檢項目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時對師范院??忌眢w方面的相關規定執行,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棄權。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缺額不再遞補。
(八)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了解報考人員的現實表現。在考核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1、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報考資格條件不真實的;
3、拒不服從組織安排的;
4、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其它情況。
(九)公示、錄取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確定的擬聘人員,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疑議的予以錄取,辦理試用手續和工資關系。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和人事部門綜合評價合格者辦理聘用手續。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非師范專業畢業生不具備教師資格證者,在聘用后兩年內必須考取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四、紀律與監督
1、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考人員確保提供的證件和填報的信息真實有效,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出,取消其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本縣教師招聘考試。確保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如留存通訊方式不暢通,在招考過程中出現失去聯系的情況,后果由考生自負。
2、考試實行回避制度,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規定范圍內應當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應當回避。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或政紀處分。對有違法行為的工作人員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7710133。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招錄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個招錄工作。
方案未盡事宜,由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相關事宜解釋權: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電話: 7993059
附件:
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 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