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市屬事業單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員名單公示
考察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天(同時公布聘用審批截止時間)。公示結束后3日內,招聘單位填寫《宿遷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市人社局審批,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
被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次數最多為兩人次)。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