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惠州市2016年下半年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學歷/學位及專業等問題?
答:1.學歷、學位與全日制。報考人員應具備崗位條件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招聘崗位信息中有“全日制”要求的崗位是指報考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職業院校)學歷。
2.報考人員專業的最高學歷與崗位要求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梢詧罂?。但報考人員應當提供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2016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但應在資格審核截止前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材料。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
3.在讀的留學人員可否以已取得的國內學歷學位報考。不可報考。在讀的留學人員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國內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
4.留學回國人員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不能。留學回國人員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須于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提供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及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報名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
5.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我省技工院校畢業生可否按大專學歷報考??梢詧罂肌8鶕嘘P政策,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我省技工院校畢業生,視同大專學歷人員。
6.獲“雙學位”人員可否以第二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報考。可以報考。
7.招聘專業有何要求?招聘單位根據崗位要求,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版)》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職位設置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不可報考。如果招聘崗位對專業要求只設置到二級學科,則該專業目錄二級學科所包含的所有專業均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8.相近專業報考需提交哪些證明材料?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現場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報考人員因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以相近專業報考的,個別確實無法在報名時提供上述材料的,可在征得報考單位同意后在公布筆試成績后、面試人選公布前補交;未按時按要求補交的,不得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