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待遇:我中心將與經面試合格錄用者簽訂聘用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后,工資待遇不低于1800元,并按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2.本次招聘,初審沒有通過初審的應聘者,不再另行通知,不退回應聘材料;被列入參加面試或錄用人員的應聘材料,將代為保密,恕不退還。
2016年梧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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