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雇員義務;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戶籍不限,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報考人員應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專業為漢語、文秘、中國語言文學類、計算機類、電氣信息類;
6、熟悉電腦操作;
7、同等條件下,有較強的群眾工作能力優先錄用。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