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南通市海門市部分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方式
對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一周內,招聘單位根據市人社局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2017屆畢業生由招聘單位在2017年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其余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在規定時間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四)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