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材料
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攜帶以下證件或材料:
1.全國統考、法律碩士聯考、管理類聯考考生須提供:
有效居民身份證。
2.單獨考試考生須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工作證(牌);
(4)單位關于個人取得工作業績的證明(須證明考生為本單位業務骨干)、個人科研成果、榮譽或獎勵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
3.強軍計劃考生須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入伍批準書》;
(3)《退出現役證》。
5.2017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本科畢業證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6.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本人專科畢業證;
(3)招生簡章要求的有關本科課程、外語水平、科研成果等相關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
7.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3)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原件與復印件。
(4)無法提供上述驗證報告的考生須出示由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學信網)提供的接收本人認證申請的相關證明原件與復印件(如繳費收據、申請編號或網站提示正在審核的頁面打印稿等)并簽訂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