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招聘考試錄取方式
1.考核結束后,在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學院組織考察,并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擬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聘用資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排序依次遞補。
3.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院人事處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4.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學院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