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2016年8月1日(包括2016年8月1日)前具有林西縣戶籍,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品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員、有法學相關專業、有司法機關工作經驗的優先聘用。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8月1日之后至1998年8月1日之前出生,包括1986年8月1日和1998年8月1日兩個截至點時間);
4、身體條件。形象良好,五官端正,無口吃,無色盲,無聽力障礙,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行政機關文職人員的其他情形。
(5)如果錄取后發現聘用人員屬于不予錄用情形者,取消錄用資格,按照總成績高低遞補錄用其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