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教師職業道德精神,認同學校辦學理念,對民辦教育有信心。
2.應屆大學畢業生須是師范專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者,要求獲得教師資格證(暫時未獲得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的必須保證在2017年秋期開學時交驗)。其它非師范專業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原則上是“211”綜合大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者,仍須擁有教師資格證。同等條件下有特長者優先。
3.在職教師須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扎實的教師專業基本功,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年齡要求是男教師45歲以下,女教師40歲以下;特別優秀者年齡可以適當放寬;省市骨干(優秀)教師、學科帶頭人、多年畢業班教學經歷者優先。
4.普通話水平合格(語言學科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學科要求二乙及以上),能使用現代化教學設備設施。
5.身體健康,形象氣質好,原則上要求男教師身高1.65米以上,女教師身高1.55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