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紀律與監督
此次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上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市紀檢監察部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將加強對考錄全過程的監督,確??间浌ぷ鞴_、公平、公正。招錄機關、考錄工作人員、報考者如有違反上述規定和考錄工作紀律的行為,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的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61888191、成都市公安局028-86407424、成都市林業和園林管理局028-87316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