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及面試
資格復審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林業和園林管理局統一組織。
1、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林業和園林管理局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成績(特警職位含專業測試成績),在心理素質測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進入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經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林業和園林管理局同意,可將參加筆試(特警職位還須參加專業測試)且心理素質測試合格者全部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2、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及后續工作將于2017年2月15日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告。
3、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以下手續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貼上照片)。
③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大專及以下學歷限四川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須出具戶籍證明。
⑤2017年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在校證明和2017年是否能取得相應學歷的證明材料。
⑥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及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特警職位含專業測試折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遞補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資格復審工作按上述要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