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
體檢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雅安市公安局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組織實施。體檢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未作規定的項目,按照最新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查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體檢期間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雅安市公安局核準,可以在報考同一職位通過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二)考察
考察由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雅安市公安局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雅安市公安局核準,可以在報考同一職位通過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