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11月3日8:00時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減免考務費的考生,在通過資格初審后于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到瀘州人事考試中心(龍馬潭區龍馬大道一段70號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樓)遞交申請減免的相應證明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