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市公安局統一組織實施。2017年1月中下旬,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違紀、零分或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攜帶《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限定了戶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 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證明中的專業名稱應與畢業時發放的畢業證書中的專業名稱相一致);
2. 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在職人員(非公務員、參公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相應單位(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