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各遴選(選調)機關對報名申請、相關報考信息和上傳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在36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資格條件而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情況;對報考資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回報考人員按要求及時補充;對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要求報考人員重新上傳。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進行報考申報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改報其他職位。對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各遴選(選調)機關應留存其報名信息,供確認面試資格時比對核查。11月9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傳和改報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