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
面試開考比例為1:3。資格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時間暫定為2017年2月24日至27日。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二)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并參加了面試的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市人社局、公安局、公務員局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規定,在面試后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見《體能測評通知書》。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