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由螺洋街道組織實施。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結束后,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選調人數與符合條件報名人數的比例達到1∶2方可開考。
(二)考核評價。采取筆試、面談(試)、履歷評價等方式對報名者進行綜合考核評價。
(三)組織考察。根據考核評價情況,確定考察人選,組織考察組進行考察。
(四)研究決定。綜合報名者的考核評價、組織考察情況,研究決定選調人選,并辦理調動手續。
2016年臺州市路橋區螺洋街道辦事處選調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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