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筆試環節。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筆試環節。先進行筆試,再進行面試。面試、筆試項目單項滿分100分,并分別按實際成績的50%的比例折算計入該環節成績。面試成績和本環節的總成績合格分數均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的考生不進入下一考核項目或環節。
面試時間:2016年11月11日8:00報到,9:00面試開始
筆試時間:2016年11月11日14:30入考場,考試時間一小時。
面試考察: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崗位相關專業知識、行政能力測試。
我單位在面試、筆試環節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環節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5的比例確定進入實踐考核環節人員并在單位官方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