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期限
高校畢業生志愿服務期為2學年,服務期滿后志愿服務協議自動解除。
(二)服務期間待遇
志愿人員服務期間給予生活補貼,生活補貼標準由各區人社局參照當地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的標準核定,從報到的當月開始按月發放;按國家有關規定,參照當地城鎮職工參保辦法辦理相關社會保險;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每人每年給予5000元的獎勵;每人每年發放交通補貼400元。
(三)服務期滿優惠政策
對志愿服務滿2學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在武漢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時,可享受筆試成績總分加5分、年齡放寬2歲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