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率,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市各部門、街道(鄉鎮)黨政機關在職公務員,或在外洞頭籍在職公務員。
二、選調名額
公務員3名。
三、選調條件
1.具有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公務員身份滿兩年,性別不限;
2.近兩年考核稱職以上(2014—2015年,含2014年新錄用人員考核不定檔);
3.思想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
4.司法考試通過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
5.被選調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條件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
6.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工作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報名,街道(鄉鎮)符合選調條件的工作人員還需滿足服務年限及組織人事部門有關文件要求。
四、選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9日(雙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報名地點設洞頭區司法局二樓政治處(洞頭區北岙街道車站路41號)。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原單位同意證明。
(二)綜合考察??疾熘亓私鈶囌叩牡赖缕焚|、工作態度、溝通協調、組織能力、文字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三)確定人選。根據考察情況,經洞頭區司法局黨組研究,擇優確定擬選對象。經公示7天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五、其他事項
如被選調人員無法滿足選調條件要求,經司法局黨組研究后,可適當減少擬選調數。
咨詢電話:0577—63481278。
溫州市洞頭區司法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