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衛生局關于公開選調麗江市精神病醫院工作人員的公告
麗江市精神病醫院是市衛生局下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F因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要求,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擬公開選調16名工作人員。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保密、回避、接受監督、分步實施”的原則實施。
二.選調崗位及條件
1.主治醫師3名
(1)性別不限;
(2)年齡在45歲以下(196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專以上學歷,醫學專業畢業;
(4)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執業類別為臨床),取得主治醫師職稱;
(5)具有省內衛生事業單位5年以上工作經歷(取得碩士以上學歷的人員工作年限不限)。
2.執業醫師2名
(1)性別不限;
(2)年齡在40歲以下(197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專以上學歷,醫學專業畢業;
(4)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執業類別為臨床);
(5)具有省內衛生事業單位2年以上工作經歷。
3.主管護師1名
(1)性別不限;
(2)年齡在40歲以下(197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專以上學歷,護理專業畢業;
(4)具有護士執業資格,取得主管護師職稱;
(5)具有市內衛生(含計生系統)事業單位5年以上工作經歷。
4.護師3名
(1)性別不限;
(2)年齡在35歲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專以上學歷,護理專業畢業;
(4)具有護士執業資格,取得護師職稱;
(5)具有市內衛生(含計生系統)事業單位2年以上工作經歷。
5.藥師1名
(1)性別不限;
(2)年齡在35歲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專以上學歷,藥學、藥劑相關專業畢業;
(4)取得藥師資格證書;
(5)具有市內衛生(含計生系統)事業單位2年以上工作經歷。
6.醫學檢驗(技)醫師1名
(1)性別不限;
(2)年齡在35歲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專以上學歷,醫學檢驗相關專業畢業;
(4)取得醫學檢驗(技)醫師資格;(醫學檢驗醫師要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5)具有市內衛生(含計生系統)事業單位2年以上工作經歷。
7.放射(技)醫師1名
(1)性別不限;
(2)年齡在35歲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專以上學歷,醫學影像或醫學相關專業畢業;
(4)取得放射(技)醫師資格;(放射醫師要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5)具有市內衛生(含計生系統)事業單位2年以上工作經歷。
8.財務人員1名:
(1)性別不限;
(2)年齡在35歲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財會專業畢業;
(4)具有助理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5)具有市內2年以上企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經驗;
9.辦公室工作人員2名
(1)性別不限;
(2)年齡在30歲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限文史類、管理類(含財務管理)、計算機相關專業;
(4)具有市內2年以上企事業單位辦公室工作經驗;
10.駕駛員1名
(1)限男性;
(2)年齡在30歲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限復轉軍人;
(4)持有B1以上駕照,5年以上實際駕齡,5年內未發生過任何駕駛事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2.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其他不宜參加事業單位公開選調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1.報名時間:2012年3月27日-4月10日9∶00—11:30,15:00-17∶30(節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報名和單位推薦相結合,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3.報名地點:麗江市衛生局人事科(市衛生局3樓,聯系人:王勇、毛銀芬聯系電話:3103883)
4.報名所需證件材料:
①《麗江市精神病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此表在現場報名時領?。?;
②報考人員需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原件、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復印件各1份,復轉軍人需攜帶相關軍隊退伍證明,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③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張(請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5.注意事項:
①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②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參加招聘考試資格。
③報名期間,報名信息、計劃調整、考試成績、體檢考核人選、擬選調人員公示等相關事宜將及時在麗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請注意查閱,并保證所提供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6.報考條件說明:
此次選調崗位的報考條件由麗江市衛生局負責解釋。選調崗位與符合報考人數比例按《麗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特殊情況,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同意方可開考。
7.考試
(1)考試包括筆試和崗位能力測試。
報考人員超過1:5以上(含1:5)的考生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卷面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后續程序。報考人員不足1:5崗位的報考者直接進入崗位能力測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與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崗位能力測試的人員名單(含并列人員)。
進入崗位能力測試的人員自愿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因該崗位無人遞補造成不足1:3比例的崗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可進行差額、等額崗位能力測試或取消計劃。崗位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知識面、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判斷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后續程序。
筆試和崗位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成績計算方法
A報考人員超過1:5以上(含1:5)考生的總分計算方式為: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50%
B報考人員低于1:5考生的總分為崗位能力測試成績。
(3)考核。按照總分,各崗位由高分到低分取第一名確定考核人員,由麗江市衛生局進行考核。
(4)體檢。組織擬選調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如體檢不合格,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擬招聘人員。
(5)公示。按規定在麗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6)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后,對未發現影響選調問題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7)監督。報考人員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接受第八紀工委監督,如有違紀行為,可以向市紀委第八紀工委(電話:5100596)、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電話:5122926)反映。
麗江市精神病醫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有關信息將及時通過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請報考人員注意查看。
麗江市衛生局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