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科目
公務員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門;醫護、幼教、農牧三類職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他職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醫護、教育、農牧三類招考職位專業知識考試科目設定為:
1、醫護類招考職位設臨床醫學、護理學(中醫護理)、藏醫(藥)、藥學專業知識考試科目。
2、幼教職位專業考試科目為教育綜合基礎知識(教育學、幼兒心理學、教材教法及現代教育技術能力等方面知識占30%,幼教專業知識占70%)。
3、農牧類招考職位設畜牧(草原)、獸醫、農學專業知識考試科目。
(1)報考畜牧(草原)類職位專業要求為草業科學、動物科學、飼料與動物營養,專業知識考試使用畜牧(草原)試卷。有關畜牧(草原)方面的基礎知識占40%;草業科學、動物科學、飼料與動物營養3個專業方面的知識各占20%,共計60%。
(2)報考獸醫類職位專業要求為動物醫學、畜牧獸醫、動物防疫與檢驗,專業知識考試使用獸醫試卷。有關獸醫方面的基礎知識占40%;動物醫學、畜牧獸醫、動物防疫與檢驗3個專業方面的知識各占20%,共計60%。
(3)報考農學類職位專業要求為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農業資源與環境、作物生產與技術、種子生產與技術、設施農業技術、農業經濟管理、鄉鎮企業管理、農林經濟管理、農村區域發展、農村能源與環境技術,專業知識考試使用農學試卷。有關農業方面的基礎知識(含農業政策與法規、農村經濟、農產品質量安全等)占40%;園藝與設施農業、植物保護、種子生產與技術、作物生產與技術4個專業方面的知識合占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