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面試評審、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對其按程序進行公示。經公示結束后無影響其聘用者,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的規定,由聘用單位填報《聘用審批表》(一式四份),并附聘用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按程序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由聘用單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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