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等內容。
2.試卷由招募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專家命題、閱卷,筆試以百分制計算。除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考生筆試試卷統一為蒙文卷且用蒙古文字答題外,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筆試試卷統一為漢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字答卷;同一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若出現兩種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用蒙古文字答卷不加分;在旗人社局備案且在崗的見習生工作每滿1年加0.5分,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加民族照顧分。
4.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公布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