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將在教育部公布參加全國統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和程序,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和方式。
(二)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一般不低于招生計劃的120%,生源充足的領域,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三)我校將根據生源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并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布調劑公告。
(四)學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五)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六)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七)我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