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麗水市殘疾人聯合會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又不能說明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選聘設置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本次選聘工作由麗水市殘疾人聯合會組織實施,選聘過程相關信息在麗水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發布,請報考人員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麗水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8-2056918,0578-2056931,0578-2056909
舉報投訴電話:0578-2090965(麗水市紀委派駐市民政局紀檢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