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現場答辯、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凡采取兩種以上方式進行的,其面試成績加權計算方法,由用人單位在面試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必須當場向參加面試人員公布。
(二)考生面試必須用漢語回答。
面試時對不按規定語言回答的按零分處理。
(三)對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時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考官組)的面試成績平均值,方可進入體檢環節(“六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各類崗位除外)。無法計算平均成績的,需達到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
(四)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五)考試工作結束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加權計算參加面試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并將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一并公布。
(六)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
(七)公安警輔崗位和城管執法崗位面試加試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在面試結束后統一進行(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需在面試當天自備運動服、運動鞋)。體能測試科目為:1000米跑、立定跳遠、50米跑。成績標準采用2014年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大四)。參加體能測試的人員需攜帶面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對于在報名階段未向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說明身體機能處于非正常狀況的考生在面試環節發現不適合進行體能測試將取消其面試資格,并不在遞補。